根据《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明民〔2021〕3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建宁县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人员的考核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顺利进行,现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募名额 2021年市里下达建宁县统一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4名,服务期限为2年。名额分配:濉溪镇水南社区、复兴社区、新生社区、河东社区各1名。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5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建宁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股。 联 系 人:张建明 联系电话:0598-3956962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建宁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股(建宁县濉溪镇民主街12号民政局二楼)。 2.邮寄报名。用快递邮寄报名材料,信件到达时间不得超过5月17日,并请报名人员于5月17日前本人及时与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工作人员电话核实信件是否到达报名处。 (三)表格下载 报名前可登录三明市民政局(mzj.sm.gov.cn)、三明市人社局(rsj.sm.gov.cn)网站或“福建民政”门户网站(mzt.fujian.gov.cn)下载并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四)证件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推荐表;(4)应届毕业生须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低收入证明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8)特殊类型毕业生需提供退役证、残疾证、少数民族身份证明等。以上第(5)、第(6)、第(7)、第(8)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报到证;(4)毕业证书;(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低收入证明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8)特殊类型毕业生需提供退役证、残疾证、少数民族身份证明等。以上第(5)、第(6)、第(7)、第(8)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五)报名要求 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报名人员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填报具体服务社区,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三、审查考核 (一)考核原则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考虑本县生源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二)考核机构 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招募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式 采取量化考核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分采用百分制,综合分=量化考核分×50%+面试考核分×50%。 (四)资格审查 5月18日-5月19日,建宁县民政局按照招募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量化考核 5月20日-5月25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对照《建宁县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附件2)所列项目进行评分。 (六)面试考核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量化考核成绩,按照招募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量化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如果招募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规定的比例,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量化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5月26日-6月4日,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民主街12号)。具体时间地点县民政局将根据考生预留电话在面试前3天电话或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此期间,考生请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3.面试方式:由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抽调人员组成面试团队,对入选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评分。按照《建宁县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面试考核评分表》(附件3),采取当场打分、亮分、报分的方式,当场汇总、计算并公布面试人员最后成绩。 (七)确定体检对象 招募对象不分志愿服务社区,统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取前4名对象进入市统一体检人选名单。当出现报考者考核分数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招募对象:(1)本县生源地优先;(2)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优先(优先顺序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申请助学贷款学生);(3)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优先;(4)学历高的优先(优先顺序为研究生以上、大学本科、专科);(5)社会工作专业、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优先。如遇2名以上入选对象均在相同志愿服务社区,相对分数较低的入选对象由县民政局重新安排到空缺社区。 四、组织体检 (一)体检:6月5日—7月11日,由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情况、按招募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由市民政局负责通知。 (二)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候补人员按照考生考核情况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五、确定人选 6月12日—6月25日,市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在三明市民政网站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六、签订协议 6月26日—7月4日,由市民政局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七、岗前培训 7月5日—7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省民政厅通知。 八、派遣报到 7月15日前,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区)民政局报到。县(区)民政局、相关街道(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服务社区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