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社区工作者招聘
根据《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会议纪要》(〔2021〕24号)精神,原则同意2021年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社区优化整合、人员编制和薪酬经费方案,沙县区将新增6个社区机构数。为确保新社区工作人员及时到位,高效服务社区居民,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区工作人员年轻化、知识化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提高沙县区的社区治理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民政局和区人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区民政局、区人社局选派人员组成。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区民政局社区建设发展中心。
三、招考计划、对象和条件
1.本次计划招考45名,全部为城区社区。具体招考岗位、对象、人数、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2.基本条件
⑴具有三明市沙县区户籍;
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⑶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⑸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⑹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⑺年龄满2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至1995年8月期间出生);
⑻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3.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最终的录用资格。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报考者报名时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三码联查),“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报名。报名时需测量体温,有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的人员的不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社区建设发展中心(府北路1号、区人武部斜对面老移动公司大楼二楼)。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8-5825007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www.chsi.com.cn)、户口簿、党团组织关系证明、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家庭困难证明、基层志愿服务项目证明、社区工作经验等其他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2.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
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资格审查:9月10日按照招考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本次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科技和人文常识、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省情区情等,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2)笔试时间、地点: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9月15日—9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凭身份证到区民政局社区建设发展中心(府北路1号、区人武部斜对面老移动公司大楼二楼)领取。
(4)笔试结束后,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确定合格分数线。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应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生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承诺书》纸质及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动态“八闽健康码” (三码联查)。“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另有要求的,以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为准,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七、核酸检测要求
根据三明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高风险区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第1、3、7、14天核酸检测;中风险区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间,第1、14天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低风险区(含专项协查、加强管理的城市)居家健康监测14天,第1、14天核酸检测。”
符合以上情形但未履行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考生刻意隐瞒自身情况参加笔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几点说明
1.开考比例。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若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属情况特殊的,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2.加分办法。根据社区工作的需要,对下列人员参加考试的予以加分。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向区民政局社区建设发展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⑴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水平证书的加3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水平证书的加2分,计入笔试成绩。
⑵现在岗在册的社区工作临时人员,连续在社区服务满一年不足两年的加1分,两年及以上的每年加1分,计入笔试成绩(以社区居委会工资发放花名册为准,并由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证明)。
⑶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加2分,计入笔试成绩。
3.入闱确定。达到合格分数线,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列考试名次,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若排名出现并列的,则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确定入闱。若量化考核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照家庭困难、社会工作水平高低、政治面貌、社区工作经验、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民族情况顺序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
4.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实行见面座谈、走访考核以及相关部门协审把关,考核结果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不合格的或协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失信等情形之一,取消录用资格。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则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在职报考人员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5.拟录用人选的确定: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成绩及体检结果,从高到低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进入拟录用人选的考生,因故放弃或取消拟录用资格的,则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年内各岗位出现空缺,从本次招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6.福利待遇:试用期内报酬待遇(含“五险一金”)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辞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等级确定报酬,并缴纳“五险一金”。若遇经济待遇统一上调,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7.录用性质: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后,由所在乡镇(街道)与应聘人员签订录用协议。
九、其他说明
1.分数查询和公示:笔试成绩、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和拟录用人选名单经报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民政专栏(http://www.fjsx.gov.cn/wzq/bmwz/mzj/zfxxgkzl/)向社会统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社区选择:入闱考生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分至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选择所服务的社区。
3.为严肃纪律,对在这次招考录用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经查实将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并取消其录用资格。
4.招考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5.本次招考方案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8-5825007(区民政局社区建设发展中心)
附件:1.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2.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3.同分考生量化考核表
4.疫情防控承诺书
宁化社区工作者招聘1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障社区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城郊镇社区工作实际,经城郊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岗位2个(岗位1面向男性,招聘1名;岗位2面向女性,招聘1名)。
三、岗位职责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2.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等创建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5.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便民服务等工作。
四、招聘资格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能力,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3.有敬业奉献精神,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93年9月 3日至1980年9月3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93年9月3日至1985年9月3日期间出生),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应在报名起始日期前取得);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③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⑤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⑥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⑦失信人员;
⑧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城郊镇政府负责发布招聘公告(宁化在线网站、宁化在线微信公众号、城郊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至9月7日(工作时间), 9月7日18:00截止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城郊镇党政办(宁化县翠江镇红色巷118号镇政府二楼)。
4.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598-6824571;18850291506。
5.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填写完整的《城郊镇2021年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表,贴好两寸彩照)一式两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照5张。报名人员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www.chsi.com.cn)、加分证明材料等有效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
6.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城郊镇负责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城郊镇将根据招考安排及疫情情况,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到城郊镇党政办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采取委托市级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出卷、笔试、面试等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有效,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后由城郊镇工作人员提前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未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笔试。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和经济基础、法律基础、科技和人文常识、宁化县情、社区建设、社区管理服务知识等,采取闭卷形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总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
加分项:为推进城市党建工作、优化社区工作人员结构和提升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对以下各项每项给予加分(可累加)计入笔试成绩: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加1分;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历证书为准);加1分;
③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社会工作师证、高级社会工作师证(需提交相关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1分,本项不累计加分;
④在社区担任一年以上“两委”成员的人员(需提交当选批复(当选证)复印件及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加1分;
⑤参加工作以来,获得过乡镇或县直部门以上个人荣誉的人员(需提交获得荣誉文件原件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获得乡级、县级、市级、省部级、国家级的分别按1分、2分、3分、4分、6分标准进行加分,受多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或荣誉为准,不累计加分。奖励证书及相关证件须于2021年 月 日之前取得。
2.面试。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该分数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员),随机抽取序号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人员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17:00前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的,将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面试人员无故缺席的,不进行递补,无故缺席面试的计入本人考录档案,5年内不得再参加城郊镇社区工作人员招考。因面试人员无故缺席或递补人员不足等造成面试比例未达1:3的,面试按实际参加人员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提高至7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4.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将在宁化在线网站和城郊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考生可自行前往查询。
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高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
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入围面试人员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城郊镇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省公务员招考相关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后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按入围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供综治证明、计生证明及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过户籍所在地纪委监委、政法、卫健、法院等相关部门协审,协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前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宁化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岗位待遇
试用期6个月,待遇按照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城郊镇党政办,咨询电话:0598-6824571。
2.招聘工作由城郊镇纪委(监察组)监督,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及考试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3.招聘工作中出现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4.公告未尽事宜由城郊镇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城郊镇社区招聘报名表
宁化社区工作者招聘2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障社区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翠江镇社区工作实际,经翠江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岗位3个(岗位1面向男性,招聘2名;岗位2面向女性,招聘2名;岗位3不限性别,招聘1名),若单个岗位报考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招聘名额在岗位间调剂,若报考总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则相应调整招聘名额。
三、岗位职责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2.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等创建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5.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便民服务等工作。
四、招聘资格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2003年9月 3日至1980年9月3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2003年9月3日至1985年9月3日期间出生),缴纳五年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9月3日期间出生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能力,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翠江镇政府负责发布并解释(宁化在线网站、宁化在线微信公众号、翠江镇政务公开栏等)。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