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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来源:三明微招聘 时间:2021-09-03 作者:众小微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1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明人社〔2020〕285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1三明学院和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55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1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240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12〕24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1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21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放宽至2021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7.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8、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mykzy.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起至2021年9月12日18: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请报名者下载填写《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花名册(附件3),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认证)、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可查询认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名邮箱:smzyrsc@163.com,报名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3.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598-8216371。

4.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高岩路6号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编:365000。

(三)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四)考试

1.考试总成绩计算。本次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总成绩为100分。紧缺专业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非紧缺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笔试加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我院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内(正常上班时间)向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3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与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具体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笔试、面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招聘岗位无面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人员,该岗位取消招聘。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报考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考察。由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如考察对象为2021年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考察。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我院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确定人事关系。新聘人员应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由我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下载打印《2021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如实填写、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生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承诺书》及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动态“八闽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另有要求的,以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为准。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五、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8-8282790。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由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2021年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三

2.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1年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招聘人员报名花名册

4.2021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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