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泰宁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号)和《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宁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泰人社〔2017〕12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车站交通检疫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5名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动车站交通检疫工作(主要工作职责:验码、测温、信息登记、人员引导、现场管控等)。
二、招聘对象
具有我县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以下人员:
(一)就业困难人员
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做事认真负责,服从组织安排;
2.45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3.熟练操作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字迹清晰;
4.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优先聘用。
(二)高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1、3条要求的2021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届、2020届离校未就业(以2021年8月未缴交社保或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为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重点安置2021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等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方式、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8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室。
3.有关要求:①就业困难人员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两寸彩照3张、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②高校毕业生提交《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两寸彩照3张、毕业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填报和提交的个人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申请人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2.泰宁县人社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体检等事项,请应聘者务必密切关注,正确填写个人常用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
五、考核、公示、体检和聘用
1.资格审核及面试: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会同泰宁县交通运输局进行面试。
2.拟用公示:泰宁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tn.gov.cn:8082/)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体检:体检人选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聘用:泰宁县交通运输局从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不超过6个月的书面合同。
六、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正式录用后薪酬为3000元/月,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动车站工作期间包含工作餐(不含早餐)。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7833371,7832368,783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