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泉州(晋江)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专职讲解员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 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 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5.不存在以下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要求
1.岗位名称:泉州(晋江)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专职讲解员
2.招聘人数:2名
3.具体要求:
(1)男女不限,年龄26周岁及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播音主持专业优先),服从管理,吃苦耐劳;
(2)对工作热情,并能够服从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
4.岗位职责:主要配合做好泉州(晋江)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讲解工作及基地其他事项。
5.工资待遇:五险一金、年底绩效奖、提供免费住宿、设有平价食堂及享受工作相关福利。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具体形式根据岗位和报名人数而定。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月21日。
2.报名材料:《专职讲解员报名表》(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2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人员请将本人报名材料通过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jrmjcy@163.com,标题为“姓名+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应聘岗位(如张三+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泉州(晋江)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专职讲解员)”。
4.资格审查:按照应聘岗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面试:面试考核小组由领导小组成员、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面试采取问答式或者情景模拟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根据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时,进行等额递补。
7.政审:组织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还应按规定提供综治、无犯罪证明等,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政审考察对象放弃而出现缺额时,可进行等额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无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3.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0595-68879180。
附件: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11日
原标题: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