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聘审判辅助人员5人,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10月1日至2003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不存在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
5.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岗位要求
1.性别不限;
2.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优先;
3.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专业技能。
四、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格见文末附件)及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③学历及学位证书;④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10月26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丰泽法院院部四楼政治部(404、406)
4.咨询电话:0595-28668404、28668406
五、笔 试
报名结束后组织统一进行速录技能测试:①现场播放一段录音,现场播放时长约5分钟的法律类录音资料(语速为80字/分钟),正确率原则上要求达到90%以上。②现场提供法律类文字材料,5分钟内输入内容应不少于400字,正确率原则上要求应达到90%以上。
注:测试前将有3分钟熟悉适应测试软件时间,每项测试均有两次测试机会,取两次中的最好结果作为测试成绩。
六、面 试
1.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政治部组织统一面试,面试地点:丰泽法院政治部
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
七、其他事项
1.试用期二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暂定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4800元/月(含“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