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本公司发展需要,根据明溪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关于下发《2021年度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国资〔2021〕55号)精神,我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下同)。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8日至2003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根据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近3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外,报名者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时间、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8:00-18:00(正常上班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法
本人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福建宏源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工人秘部(明珠路129号5楼)报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8-2865976 /15280572865。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到宏源电业公司劳工人秘部领取;
2.竞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竞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内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未保持畅通而影响招聘流程的,后果由竞聘人员自负。
四、招聘流程及办法
(一)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竞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可采取查阅档案、验证学历(学位)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方式进行审查。
2.符合考试条件的竞聘人员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将由宏源电业公司劳工人秘部电话通知,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在考试规定的时间未到考试地点的竞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考试人员进行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主要测试竞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60%);面试成绩:主要测试竞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10%)、岗位适应能力(20%)、综合应变能力(10%)等方面与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当符合条件的考试人员只有1人时,正常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经正式录用,体检费用可凭体检单据给予报销,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竞聘者应如实告知本人存有的严重疾病或病史,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的组织:自行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
(四)考察
1.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竞聘人员进行考察,竞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征信等考察材料,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2.考察主要核实竞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竞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聘用。
(五)聘用
1.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和考核结果等流程确定拟聘人选,经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审议决定是否聘用。
2.手续及待遇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试用薪资计发不享有“五险二金”,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正式聘用或取消聘用。
(2)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每个岗位首个合同期为三年(首个合同期间需到公司基层电站工作不少于2年),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3)薪酬待遇:经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人员薪资,按照福建宏源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当前薪酬制度相应岗位待遇计发,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五险两金”;
(4)其它: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1.招聘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竞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3.竞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的,后果由竞聘人员自负;
4.竞聘人员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竞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工作岗位,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竞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自觉做好个人防控,“三码联查”,检测体温、佩戴口罩、保持1米距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附件:1.2021年福建宏源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福建宏源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福建宏源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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