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系福州市妇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主要承担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教育培训和活动、支持服务家庭教育、妇女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现因中心业务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职位及人数: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共3名。
岗位职责:涉及后勤管理、培训管理、文秘及活动组织策划等。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群团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独立工作、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运用WORD、EXCEL等常见应用软件,具有符合本职工作所需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年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以下;
5.专业要求:不限。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3日。
2.报名方式: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等材料发送到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电子邮箱:fzfezx@163.com。报名者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联系人:郑丽萍 联系电话:13255901329
四、资格审查
1.中心办公室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统一面试。
2.面试时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等相关材料,由中心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每个报名者的材料进行复核。
五、面试
1.由中心面试小组对报名者逐一面试。参加面试者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进入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名次将在市妇联网站上进行公示。
2.面试成绩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本次统一面试所有报名者都不满60分的,将重新组织第二轮报名和面试,已参加过第一轮面试的报名者不得继续参加面试。
六、试用与聘用
按面试成绩前三名作为拟聘人选,进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福州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中心,实行两年一聘。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试用期或聘用期内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前三名有人淘汰或弃权的,由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是否递补。
七、工资福利待遇
1.月工资:3800元(含单位支付的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按2000元/月支付(不含五险一金)。
2.年终绩效考核合格者发放绩效考核奖励。
3.正式聘用后开始办理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