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田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招聘速录员4名、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及职位、数量 (一)基本条件 报名应聘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4.与大田法院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5.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职位、数量 1.速录员4名,主要从事法院司法辅助工作,职位条件:(1)全日制大专或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有法律从业经历或曾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优先;(2)男女不限,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以后出生);(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在每分钟80字以上,听打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 2.驾驶员1名,主要从事法院车辆驾驶和管理,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清洁、车检,执行安全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等工作,职位条件:(1)高中及以上学历;(2)限男性,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1月以后出生);(3)持有B1证以上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4)品行良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 工作地点 大田县人民法院(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30号)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请有意者将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等材料整理好,打包发送至法院邮箱dtfy7221027@126.com进行报名,系中共党员的应由所在支部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 报名截止后,我院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人员。 (二)技能测试和面试 对经审查进入技能测试与面试的人员,由我院组织技能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县法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单位负担(试用期间辞职不予报销),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相关人员应当根据要求提供政审相关证明材料。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大田县人民法院电话或者短信通知,并按规定时间到大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到,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一经聘用,享受五险一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