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沈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2020年1月10日经尤溪县民政局批准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现根据《尤溪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乡镇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尤溪县乡镇社会工作者14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
2.热爱民政事业,具有耐心、细心、关爱之心,工作责任心强,认同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服从工作安排。
3.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农村生活。
4.尤溪县行政区域户籍,年龄26-40周岁(1981年11月-1995年11月之间出生)。
5.学历及其他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社会工作、心理学、教育专业、服务基层经验和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资格证等专业证书的优先考虑。
6.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与文书撰写能力。
7.岗位需在乡镇社工站驻点。
三、岗位职责
1.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开展建立档案、跟踪巡访、入户探访、关系协调、个案帮扶、小组活动、资源链接等专业社工服务。
2.配合项目主管做好项目日常执行及定期报告工作,处理相关的日常财务及行政支持工作、统计服务数据,整理相关报表及文书。
3.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组织策划志愿服务活动。
4.积极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宣传政府惠民政策和社工项目成效。
5.完成县民政局、县社工总站及乡镇民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报名、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填写《尤溪县沈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一寸彩色照片2张送尤溪县沈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89号尤溪县社会福利院三楼办公室
(三)考试和加分办法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89号尤溪县社会福利院三楼办公室。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8-6301327。
2.加分办法(凭有效证件):
持有社工证书加2分、服务基层(近5年内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公益性岗位和乡镇基层工作二年以上)加2分、计算机等级证书加1分。符合加分规定的报考者应在11月26日前(正常上班时间)向尤溪县沈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和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测评,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在提交体检报告的同时,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报告。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未能提交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者,取消录用资格。
3.聘用待遇
薪酬待遇: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经考察合格后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签订劳务合同。基本工资2300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尤溪县沈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0598-630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