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2021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宁人社〔2021〕31号)文件精神,因原计划招聘未满,经研究决定,将部分紧缺急需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8.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2021年宁化县总医院补充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招聘紧缺急需学科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和宁化县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二)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地点: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止。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地点:宁化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科(0598-6827899)。
2.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①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②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宁化县总医院2021年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
由宁化县总医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进行成绩评定(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为60分。同分判断: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及内容视报名情况另行安排。
(三)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版》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缺席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采取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由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县区级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协审等方式进行。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凡是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1.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以及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聘用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在确定人事关系时,应签订《宁化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乡镇岗位在首次聘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符合我县人才引进政策的,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待遇。
四、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者进入招聘点须佩戴好口罩并检测体温和查验“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者经核验身份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者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二)对报考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宁化县总医院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598-7992373)。
本方案由宁化县总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宁化县人事考试网或关注宁化县总医院微信公众号查阅,咨询方式:宁化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科(0598-6827899)。
宁化县总医院
2021年12月3日
附件:2021年宁化县总医院补充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