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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明市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招聘5人公告

来源:三明微招聘 时间:2021-12-13 作者:众小微 浏览量:

三明市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是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主要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材料及锂离子电池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培训、检测服务;新能源材料及锂离子电池的生产和销售;稀土新材料研发及应用;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为满足开发区发展需要,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详见《三明市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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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以上,具体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人员,在近3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失信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应聘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2.报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取得的职称相关条件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11210日至2021年1220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法

1、通过网络报名:请应聘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近期1寸免冠彩照等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发到指定电子邮箱(541796017@QQ.com),并写明应聘岗位。

2、通过现场报名:本人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吉口村三明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三楼)报名,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98-8035969。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可到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吉口村三明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三楼)领取。或自行到网络下载。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内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未保持畅通而影响招聘流程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招聘流程及办法

(一)资格审查

1.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可采取查阅档案、验证学历(学位)资格等方式进行审查,并向公司招聘领导小组提交拟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复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将由开发区综合办公室电话通知,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在考试规定的时间未到考试地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方面。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②笔试内容:专业知识。

③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

④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⑤注意事项:考生当日需持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后15分钟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①确定拟面试对象。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对象。

②面试资格复查。对拟面试对象集中进行面试前报考资格复查,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非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侧重于专业技能的考核,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报考者(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达标分为60分)。

3.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体检者自行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3.体检由体检对象提供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体检报告单。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考察

1.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应聘人员的考察,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2.考察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察书面材料,并根据考察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研究院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和考核结果等流程确定拟聘人选,经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相关网站及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予以聘用;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审议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手续及待遇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试用: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公司薪资制度实行,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正式聘用或取消聘用。

2.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每个岗位聘期为二年,聘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附件:2021年三明市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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