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介
泉港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月28日,泉港区属政策性粮食购销企业,2019泉港区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形成粮食购销一县一企管理模式。企业专事政策性粮食油收储、泉港区域内军队用粮供应、救灾救济粮采调发放等业务。企业现有在职人员25人,其他人员6人。辖泉港区中心粮库、南埔、山腰、后龙、涂岭5个粮库点,现有智能化标准仓容31161吨。
二、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共计3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欢迎符合条件的对象踊跃报名。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粮食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国企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从业资格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www.chsi.com.cn)或相关正规渠道可查询认证。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招聘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的工作人员学历为大专及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网站:
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
(http://ksbm.hxrc.com/)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至12月30日17:00;
报考人员补充材料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3日22:00,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初审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4日17:00。
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平台上的报名表,并以附件形式上传以下材料的图片或文档: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
(4)A01出纳兼统计员,需上传与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4、网上报名表里的照片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笔试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一律进入笔试。
1、各岗位笔试开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设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笔试开考比例低于3:1的,继续开考,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注意事项
(一)以下情况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本人在考试前14天内,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实行封控管理区域;或在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
2、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阳性的。
(二)考生健康码为非绿码的;与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需经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做好防疫准备。报考人员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工作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要求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体检
1、体检人员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或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应职位报考人员考试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至取足名额。
九、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核。
2、被考察人员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综治、征信等证明。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者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所有人员实行聘任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3年(不含试用期)。若试用期3个月满经考核合格,则予以转正;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则予以转岗或辞退。聘用期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十一、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方面,被聘用人员严格按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
2、其他福利待遇:凡签订聘用合同者,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五险一金”将按照月基本工资和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3、住宿:招聘单位统一安排。
十二、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信息发布、笔试成绩及录用公示查询:
招聘公告以中国海峡人才网泉州站(http://qz.hxrc.com/)、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
笔试成绩、录用公示等均通过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有关职位要求及待遇问题,考生可咨询:
泉港区粮食购销公司:0595-87082775;
(2)有关网上报名技术问题,考生可咨询:0595-28073035(工作日上班时间);
(3)本次公开招聘的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595- 87987797;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福
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