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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明市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中心选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三明微招聘 时间:2021-12-27 作者:众小微 浏览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一、选聘岗位

  三明市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中心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见附件《三明市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符合条件且自愿从县级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市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中心的可参加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中共党员。

  (四)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九级及以下职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2月以后出生);八级职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2月以后出生)。

  (六)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与选聘单位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入编和签订聘用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通告

  本次选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三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三明三元区新市北路386号2号楼107室),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598-8233573。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有关要求及需提交的材料

  1.《2021年三明市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1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四)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相关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面试考生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确定。

  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员中出现总成绩有2个及以上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选聘岗位没有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的,取消选聘计划。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产生,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调入调出、调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且最迟于体检前提供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材料,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二)因体检人选、考察人选自行放弃选聘资格或体检、考察结果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聘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档案审查不合格导致名额空缺的,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三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六、防疫期间的注意事项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考生到现场报告时,提前电话预约,报考者报名时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报名。报名时需测量体温,有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的人员不得现场报名。

  考试当天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考点,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进入考点。

  七、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三明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选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8-8254897。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三明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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