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根据《中共三元区委组织部三元区民政局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区工作者招聘权限委托街道试点工作方案》(元民(2021)39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人数:5名社区工作人员(芙蓉社区1名、复康社区3名、崇宁社区1名) 三、岗位职责 试用期:三个月。 待遇标准:试用期内报酬待遇(含社保、医保、公积金、生育险、失业险)=当年度三元区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大学专科毕业生试用期满聘为十级职员应发工资x70%。试用期结束正式上岗后,工资标准按照社区工作人员现有岗位标准执行,并缴纳含社保、医保、公积金、生育险、失业险。若遇经济待遇统一上调,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热心从事社区工作; 4.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5.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6.年龄在22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81年1月5日至2000年1月5日期间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8.具有本市户籍,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一)发布公告 由城关街道办负责发布并解释(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msy.gov.cn/)。 (三)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 根据招考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用,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录取,如仍然出现并列,按照政治面貌、学历、户籍地、社会工作专业等情况优先录取。年内试点社区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从本次招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所有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体检、协审,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录取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拟录用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卫健及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进行协审,有犯罪记录、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