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清流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共招聘速录员2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为人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容貌端正,口齿清晰;
3.本人及配偶、父母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被纳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因本院无法提供住宿,需在清流县城有住所。
(二)速录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录入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现有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合同期限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下载填写《清流县人民法院速录员报名表》或《清流县人民法院行政后勤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表格名称后备注本人姓名)
(2)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扫描件、截图等电子版:①身份证;②学历及学位证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③户口簿本人页与户主页;④相关专业等级证书;⑤近期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大小300KB及以上);⑥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报名表及证件材料打包压缩并以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qlfy5322834@163.com。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11日。
3.咨询电话:0598-5335105,陈女士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招聘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将对符合条件应聘者进行测试。
1.考试时间:将另行电话通知(逾期未到视为放弃)。
2.考试方式:听打测试、面试(报考速录员岗位人员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参加听打测试)。
3.考试地点:清流县人民法院612会议室。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县法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单位负担(试用期间辞职不予报销),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政审: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政治部组织人员到报考者所在地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全面考察。
3.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在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政审递补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县法院审查作出试用决定。
(六)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经试用期间表现优秀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其派遣至我院工作。
若试用期及聘用期间,出现违反纪律、不服从安排等情况,一律不签订聘用合同或立即解除合同。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速录人员2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具体待遇以聘用合同签订为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流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