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公安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其中,西滨派出所、中仙派出所各2名,要求男性;坂面派出所1名,性别不限,要求具备一定文字功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2004年月12月以前,1987年12月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中专(高中);专业不限。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够适应较高强度的警体技能训练,身高1.65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4.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或因公致残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院校。①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开除军籍的;④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⑤本人或直系亲属、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21日。工作日上午8:2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原则上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17:30。如截止时间报名人数有空缺,可视情适当延期。①尤溪县公安局政工室(尤溪县城关镇中心路10号二楼);联系电话:0598-6336052,联系人:小余;②尤溪县公安局西滨派出所(尤溪县西滨镇西洋东街16号);联系电话:18859842928,联系人:董警官;③尤溪县公安局中仙派出所(尤溪县中仙镇中仙村中心路40号)联系电话:13950910991,联系人:李警官;④尤溪县公安局坂面派出所(尤溪县坂面镇蓬莱街8号);联系电话:13960500989,联系人:郑警官。①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②报名人员须现场填写《尤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③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报名者进行材料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后,通知其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1.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标准:
项 目
| 标 准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1000米跑
| ≤4′20″ | ≤4′30″ |
2.笔试为基本知识测试,笔试满分成绩为100分。
在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谈话方式进行,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按照笔试招考人数1:3的比例,面试人数不足的视情况下调比例。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四)体检与政审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予以政审。
体检、政审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存在不予聘用的情形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1.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尤溪县公安局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2.工资及福利待遇:试用期后,年收入不低于4.5万(含“三险一金”、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