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太华镇综合执法中队
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农村建房的规划管理和服务指导,经太华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人数:9人。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乡镇农村建设工作的人员;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2月后出生),太华镇优秀离任村主干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通过大田融媒体、政府美篇新媒体、镇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发布公告。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2022年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地点:太华镇党政办公室; 4、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上交《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情况进入体检阶段,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被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不低于劳务派遣工资待遇,并与其他聘用人员享受同等养老保险待遇,年终考核优秀的人员可作为其评先评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太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太华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