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建房的规划管理和服务指导,经太华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人数:9人。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乡镇农村建设工作的人员;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2月后出生),太华镇优秀离任村主干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以后出生;
4、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5、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含C1);
6、有城乡规划、建筑学、法律、环保等综合执法相关专业学历的优先录用;
7、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太华镇优秀离任村主干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有直系亲属曾经非法上访的;
4、有非法出入境违法行为人员、滞留缅北窝点人员及直系亲属;
5、失信被联合惩戒人员;
6、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大田融媒体、政府美篇新媒体、镇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2022年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地点:太华镇党政办公室;
4、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上交《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
公开选拔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情况进入体检阶段,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
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被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不低于劳务派遣工资待遇,并与其他聘用人员享受同等养老保险待遇,年终考核优秀的人员可作为其评先评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太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8750836759。
特此公告
太华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太华镇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2803IRfvGaWhz9P1O6y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