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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来源:http://www.fjsx. 时间:2022-04-14 作者:众小微 浏览量:

根据《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全区公益性岗位的通告》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职位要求,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名就业困难人员(见附件1),具体岗位为公共部门后勤保障,从事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

  三、招聘条件 

  ㈠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我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原沙县劳动就业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困难人员:①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⑤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县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⑥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㈢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㈣身体健康。  

  四、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㈠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4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㈡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沙县区禹德大厦十楼区司法局人事教育科。

  ㈢有关要求

  1.有就业意向的应聘人员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等到沙县区司法局人事教育科现场报名,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有基层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交单位证明,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视为放弃。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沙县区司法局按照聘用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资格初审结果于2021年4月18日17:30前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sx.gov.cn/)和“法治沙县”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4月19日17:30前到区司法局进行申诉。

  3.本次聘用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等相关费用。

  ㈣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报考者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4.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初中阶段填写起,按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五、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量化考核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评分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㈠量化考核

  1.区司法局按照聘用资格条件进行量化考核(见附表3),以报名人员填报的《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和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为依据进行核实确认、打分、汇总、计算。

  2.量化考核分数达6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名单将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sx.gov.cn/)和“法治沙县”微信公众号公布。

  ㈡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招聘岗位的1:1的比例,从量化考核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选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量化分数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2.面试工作由沙县区司法局负责组织,主要面试报考者对就业创业政策的理解以及人员综合职业素养。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沙县区司法局电话通知。面试人选弃权的,在量化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前一天完成。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在此期间,请密切关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法治沙县”微信公众号,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㈢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量化考核分数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量化考核、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量化考核分数排列;若量化考核、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由区司法局再加一场面试考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核、公示和聘用

  ㈠政审

  由沙县区司法局通知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主要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是失信人员等。

  ㈡公示、聘用和待遇

  1.区司法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sx.gov.cn/)和“法治沙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

  3.薪酬标准:岗位薪酬标准为1810元/月(含区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补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由用人单位先行支付,按季度向区财政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

  4.考生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司法局综合考虑量化考核、面试等情况,决定递补人员。

  5.新聘用人员应在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2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通告由沙县区司法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8-5839773。

  附件:1.《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2.《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3.《公益性岗位量化考核评分表》

附件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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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沙县区司法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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