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协警1名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劳吃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4.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掌握电脑录入、办公室软件使用;
5.体检合格;
6.不存在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下列情况不具有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光泽县人民法院机关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具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用工形式
经初审、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与本单位同岗位劳务派遣人员相同。
六、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1日,工作日上班期间接受报名。
联系人:官女士
联系电话:0599-7937920
地址:光泽县光明大道中路62号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首页、个人页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学位证的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1份、本人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