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人民法院 关于招聘速录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建瓯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速录员2名,其中1名拟安排至东游人民法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性别限女性; 3、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 4、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无违纪违法、无犯罪记录; 6、具备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和专业技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岗位待遇 1、工资参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考标准表》,享受五险; 2、食宿问题本人自行解决; 3、报名东游人民法庭速录员岗位,东游镇户籍人员优先录取。 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自愿应聘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体检项目为血常规、心电图,体检费用自理)、个人简历到本院政治部报名,报名时间自2022年7月5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上午8:10至12:00,下午15:10至18:00;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99-3739891。 招聘程序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面试等程序,择优录取。 签订劳动合同 由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建瓯分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一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 建瓯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