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泰宁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金湖人民法庭录入员1名、金湖人民法庭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录入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较强;
2.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之间(在1987年7月至1997年7月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专业技能;
6.同等条件下,法律、文秘专业优先;
7.在泰宁县城区有固定住所。
(二)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较强;
2.年龄:不作限制;
3.学历:不作限制;
4.身体健康;
5.在泰宁县城区或泰宁县梅口乡水际村一带有固定住所。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其它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8日-2021年7月22日(上午8:15-11:30;下午15:15-17:30)
2.报名地点
泰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地点:泰宁县金湖西路210号)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简历和其他能证明本人适合应聘岗位的材料各一份;
(3)近期本人正面免冠彩色1寸相片1张。
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政治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短信或电话通知其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速记、面试
(1)报名录入员岗位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速记考试,笔试主要考察基础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内容,速记主要测试听打效率与质量;根据笔试和速记考试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报名工作人员岗位人员仅需参加面试。
政治部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岗位匹配情况。
笔试、速记、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职工入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予以政审。
(五)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都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之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办理解除手续。
四、工资待遇及福利
面议。
五、其他
人员身份:录入员、工作人员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本次未尽事宜由泰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98-7832513 石女士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