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57个区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9名,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msy.gov.cn/)、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向社会统一公布,各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2年三明市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8.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三元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具体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2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报名平台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
3.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4.报考者应如实(一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所列专业要求;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5.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函〔2022〕64号)等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8.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三明籍或从三明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参加我省、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在三元区服务的
“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
9.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8:00至8月10日18:00。
(二)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属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情况的,报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查询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22年8月4日8:00至8月10日18: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或通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fujian.gov.cn/)→办事服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进入报名平台,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系统将于8月10日下午18:00关闭。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是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初审时间从8月4日8:00起至8月11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12日18:00前通过报名平台申诉,申请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定,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98-8308880。
3.考试确认。特别提醒:2022年8月13日0:00至8月15日24:00,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登录报名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应于2022年8月27日8:00后登录报考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详细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确招考通告中各项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及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应为jpg/png/gif格式(建议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高宽比4:3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
3.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个人简历的时间需连续不能间断);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基层服务项目等),应在报名平台中的“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4.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畅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5.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完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人才引进、紧缺急需专业免笔试,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5,则需参加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等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22年9月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考《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加分。根据有关规定,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9月5日至9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视为放弃加分;加分办理方式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及时关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msy.gov.cn/);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笔试卷面加分待遇。
(3)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5.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值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5天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因弃考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出现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1比例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部分岗位对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要求的比例为准。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紧缺专业免笔试”岗位只进行面试的,若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应自觉做好防疫准备和自我健康监测,做好安全承诺,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