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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第二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 时间:2023-02-06 作者:众小微 浏览量:

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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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永安总医院成立于2017年12月30日,是由三明市第二医院(总院区)、永安市立医院(南院区)及永安市11家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9所村卫生所组建而成的紧密型医院。按照“一套班子、一套财务、一体管理”的模式,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为一体的分级诊疗集团化医院。

总院区(三明市第二医院)是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地市级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创建于1937年。为三明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铁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国医保和福建省异地医保联网结算定点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200余人,其中高中级职称人员近600余人。设1个分院,46个临床、医技科室,3个研究所,1个诊疗中心。编制床位900张,实际开放床位1000张。


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三明市第二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35名,永安市立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15名,永安市中医医院工作人员5名,基层分院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学历研究生的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以后出生),本科生岗位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岗位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以后出生 )。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紧缺专业免笔试”岗位;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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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我院网站(http://www.sm2y.com)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5月30日的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请发送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以“岗位+姓名+学历”命名文件包发送至电子邮箱:smeyrsk@163.com(三明市第二医院)。

(2)现场报名

请携带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至三明市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永安市燕江东路86号)

3.联系人

黄文瑜,0598-8823089。

4.通讯地址

永安市燕江东路86号。

5.邮编

366000。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面试

1.将根据投递简历进行初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如参加各高校校园招聘会(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出的招聘会时间为准)。

2.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专业知识面试的方式。

3.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来确定面试成绩,即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为该岗位体检对象。若确定的体检对象出现弃权情况,则按以上体检对象确定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由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由我院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报考者进行考察,报考者应配合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考察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表等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通过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如考察对象为2023年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2. 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2﹞454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来源: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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