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在1992年2月16日至2005年2月15日期间出生期间);
5.往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2023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截止2023年9月30日。所有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明溪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经组织考察(含体检、协审等)合格,且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享受明溪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应聘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取得双学历(位)的应聘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应聘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2.应聘者应随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并填写上交《明溪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明溪县教育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