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警务工作需要,大田县看守所在全县范围公开招聘食堂工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形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每一环节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二、 工作岗位 食堂工勤,1名,性别不限,主要从事食堂烹饪等工作。 三、 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工勤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7、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应聘过程中产生的体检等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 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1、用工性质:编外用工(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制。 2、薪资待遇:每月2150元(不含五险一金),享受工会会员待遇及年终奖;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20日。如截止时间,报名人数有空缺,可视情适当延期。 2、报名地点:大田县看守所,联系电话:15859851988(涂警官)。 3、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健康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②现场填写《大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大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根据报名情况视情组织面试;根据拟录用情况,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 其他 大田县看守所 202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