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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驾驶员1名

来源:清流法院 时间:2023-06-21 作者:众小微 浏览量: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清流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共招聘驾驶员1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为人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容貌端正,口齿清晰;

3.本人及配偶、父母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被纳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因本院无法提供住宿,需在清流县城有住所。

(二)驾驶员条件

1.年龄50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持有B1或以上驾驶证;

4.5年以上驾驶经验;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现有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合同期限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下载填写《清流县人民法院驾驶员报名表》(表格名称后备注本人姓名)

(2)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扫描件、截图等电子版:①身份证;②学历及学位证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③户口簿本人页与户主页;④相关证书(驾驶证等);⑤近期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大小300KB及以上);⑥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报名表及证件材料打包压缩并以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qlfy5322834@163.com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3.咨询电话:0598-5335105,曾女士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招聘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将对符合条件应聘者进行面试。

1.考试时间:将另行电话通知(逾期未到视为放弃)

2.考试方式:面试

3.考试地点:清流县人民法院612会议室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县法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单位负担(试用期间辞职不予报销),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政审: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政治部组织人员到报考者所在地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全面考察。

3.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在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政审递补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县法院审查作出试用决定。

(六)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经试用期间表现优秀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其派遣至我院工作。

若试用期及聘用期间,出现违反纪律、不服从安排等情况,一律不签订聘用合同或立即解除合同。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面议(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交部分、年终绩效奖等),享受出差补贴、年休假、产假等其它待遇。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流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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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人民法院驾驶员报名表》(表格名称后备注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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