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
--WE WANT YOU--
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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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18至35周岁(即在1987年7月18日至2005年7月17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25日前取得。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五)身高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
(六)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9.具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10.从我区公安机关辅警队伍辞职未满五年的,不予聘用。
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25日,工作日上班期间接受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沙县区虬江东路26号沙县公安分局10楼政工室
3.报名电话:0598-5508961 联系人:李警官
报名者带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一寸证件照和退役证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参加面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三)体能测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适应剧烈运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为基本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不指定考试参考书,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治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递补
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个月内有效。若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与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
(一)人员身份
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年收入人均约6万元左右 (含“五险一金”、工会费、服装费等)。食宿自理。
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